一封影視從業者抵制抄襲剽竊者的聯名信,讓郭敬明和於正兩位抄襲侵權者,在法院判決生效多年後,終於低頭道歉;隨後於正宣佈退出綜藝《我就是演員》的錄製;院線不再排映郭敬明執導的《晴雅集》。至此,創作者和普通觀眾對於抄襲的抵制算是獲得了階段性的勝利。
不過,大眾對於道歉似乎並不買賬。面對法院判決,一個道歉遲到了15年,一個遲到了6年。這期間,兩人低口碑、高流量的作品充斥大銀幕和平台,在平台的助力下賺得盆滿缽滿,贏得一眾資本青睞,讓一眾渴望變紅的演員投來合作橄欖枝。而此前面對大眾和其他編劇的抄襲批評,兩人的囂張發聲言猶在耳。更不必説,近期在考量演員演技的綜藝節目中,他們為流量開道、販賣“成功學”的做派更引發眾多爭議,大有“罵聲越響,收益更大”的惡劣趨勢。
如今,“封殺”一兩位抄襲者,恐怕並不能解決影視娛樂界眼下將“罵名”變現的畸形商業生態。我們要追問的是,誰在給予這些抄襲者一再“登堂入室”甚至“鹹魚翻身”的機會?
是部分為了博眼球的平台。他們瞅準觀眾對於抄襲者追捧流量藝人的惡感,先是上演一出專業評委對其的犀利抨擊,成功挑起話題,猛戳觀眾“苦流量久矣”的痛點,從而帶動網絡熱議。緊接着變臉,在節目中給予抄襲者代表流量和資本利益的“S卡”,通過詭辯,為“從零開始的進步”的流量新人大開綠燈,對“精益求精的雕琢”的資深演員反覆挑剔,最終成就空有顏值的流量偶像頂着觀眾的罵聲和嘲笑,上演所謂“頂峯相見”的荒唐場面。
是某些急於成名的青年藝人。他們自知憑硬實力無法獲得名導垂青,也無法躋身優質作品衝擊大銀幕。與其潛心錘鍊,不如向擅於炮製爆款的抄襲者投去橄欖枝,抓緊變現,提升自己所謂的“商業價值”。
更是一些非理性的粉絲。他們明知自己偶像合作的是抄襲者、拍攝的作品水準品質不高,但依舊“無腦”打出五星好評,甚至在社交網站為作品口碑“衝鋒陷陣”,與普通觀眾展開激烈罵戰。
於是,就有抄襲者參與的綜藝拿下話題收視“雙豐收”,實現線上線下票房收益雙雙“飄紅”,甚至形成娛樂產業生產和消費的閉環,並將這個閉環越拉越大。
這一次,抄襲者最終道歉,可以説是為保護原創、淨化娛樂演藝生態開了一個好頭。接下來,我們更希望藉此機會,將抄襲者抱團的畸形生態就此打破,還文藝創作和互聯網一個清朗空間。(來源:文匯報;黃啓哲)